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关于婚后房产问题

    我和老公是婚后2007按揭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是共同的,因为当时置业说因为我是外地户口,写上我的名字比较难办。由于是婚后,所以我同意只写老公的名字。2010开始一起还贷款。那么这种情况,按新婚姻法规定,我们的房产如何分配呢?如果在房产本加名字,是不是要贷款期满以后?我们是不是也可以通过做公证来证明共同拥有房产?可以的话这个公证怎么做才合法?谢谢! 北京市

    按揭贷款 户口 贷款 房产证加名 举报

    提问者:武幻时空

    发布于2015-09-2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囧囧虾 丨Lv 4
    你好,婚后以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管登记为一人还是两人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不用再做公证了,公证的效力也不能对抗房产登记的。建议保存好共同付款凭证即可。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1 2015-09-2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