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被继承人病死于20O8年,有3个继承人,遗产有一间铺。(至今未继承公证)。这间铺是因旧城改造拆迁(

    被继承人病死于20O8年,有3个继承人,遗产有一间铺。(至今未继承公证)。这间铺是因旧城改造拆迁(权利人为被继承人)已补偿回迁。(均登记在地产开发公司名下)。——这间铺是由其中一继承人在被继承人生前就使用到现在。现在这两人以遗产分割协商不成为由起诉。请求1判决3人共同共有遗产。请求2支付这间铺的使用费。请问他们第二点的请求有依据吗?还有追徼使用费有诉讼时效吗? 北京市

    地产 回迁房 房产继承 房屋权利人 举报

    提问者:diaoa

    发布于2015-09-24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果冻19 丨Lv 4
    这个是3个人的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共同分割遗产,第二点没有法律依据,有问题你可以详细咨询---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望采纳。谢啦~~<
    +1 2015-09-24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