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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林泳泉 置业顾问
    地产还是你的,房产就找拆迁负责人 要求赔偿。
    +11 2015-09-27 举报
  • 吴亚楠 置业顾问
    去看看来看看
    +11 2015-09-25 举报
  • 柯萌 经纪人
    去政府拉横幅
    +11 2015-09-25 举报
  • 梁秋燕 置业顾问
    1)在本案中你与电信局之间由于房产的占用及补偿发生纠纷,属于平等主体的公民与法人之间的民事关系,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解决。 2)由于本案中电信局占用你家房产的时间是1973年,已将近三十年,所以在提起诉讼时,你方必须举出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来,否则法院也会不予受理。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1 2015-09-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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