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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抵押问题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已进行判决,抵押人败诉;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抵押。法院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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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xiaweiyilanwan

    发布于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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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梁秋燕 置业顾问
    这一问题有一定的复杂性。 “当事人就抵押问题提起民事诉讼”,这“当事人”除了抵押人以外,还有可能是抵押权人或债权人。诉讼可能是由抵押权人提出(如要求行使抵押权),也能是由抵押人提出(如要求法院认定抵押合同无效)。 从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判决来看,已判抵押人败诉,抵押人在上诉期限内不上诉,该判决即已生效。但从事后抵押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抵押登记一事来看,法院在对民事案件的判决中并未认定抵押合同无效。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并不是说当事人仅凭主观上“认为”,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这样做,未免随意性太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了当事人的诉权。根据该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是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行政诉讼原告主体资格的前提条件。 而在这一案件中,抵押人虽在民事纠纷中败诉,但因民事诉讼并不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因此,权属登记机关作出该项登记的行为是否合法,与抵押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因此,抵押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也应当受理。
    +11 2015-09-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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