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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寿司咯 丨Lv 4
    不能办理的。。。
    +1 2015-09-22 举报
  • 周力 经纪人
    凡房屋共有或土地共用的,权利人应会同一起申请登记。如权利人一方或多方拒不会同申请登记的,属于原已领有房产证,有公证书或法院的判决书的,申请方应把情况反映给市房地产登记所,由登记所书面通知限期办理登记。经通知逾期仍不前来办理的,可先受理申请方的产权登记。对逾期不登记的房屋,视为无主房屋,总登记过后,按照规定, 由市房地产管理局依法通告代管;逾期不登记的土地,收回统一安排使用
    +1 2015-09-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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