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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成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没有转移所有权如何处理?

    房产

    提问者:dongfangmeishu

    发布于201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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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梁秋燕 置业顾问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继承。 因此,您的情况属于虚假出资问题,应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镇政府的拍卖是错误的。公司属于新设合并,原乡镇企业的权利义务由新设的公司继承。
    +10 201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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