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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宅基地土地证未转让

    房源信息:第一家(外村人,房屋在本村,卖给第二家土地证有过户)第二家(本村人,住了6年,转卖第三家,土地证没有过户,没有任何协议)第三家(本村人,本人一家已住二十多年,可查书面可查依据只有十几年,因为1998年村委重排门牌号,重换户口本。对外所有信息都是我们的,只有土地证是第二家的)疑问一:现在房子要拆迁,按照当地拆迁条件(按照人头数量和拆房补房政策),我们的房子可以分到三套,原来打算给上家一套的,但是现在上家不同意,他们想要一块土地(现在没有土地了,靠关系),我们就得拆迁房款赔偿,我们也不同意。最终如果要打官司,我们的胜算有多大?疑问二:我之前听说宅基地买卖年满十年后,宅基地的所属人会自动转变为现居住人,是吗? 北京市

    购房 房产纠纷 房屋 房源 举报

    提问者:TLJS

    发布于2015-09-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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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bb26wu 丨Lv 3
    转合同有效,应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动迁安置补偿为宅基地的使用权人房房地产证或建房文件按户补偿。
    +1 2015-09-19 举报
  • lazychen 丨Lv 1
    上家应该不能参与分配。
    +1 2015-09-19 举报
  • 梦之堂 丨Lv 4
    根据你所述情况,上家应该不能参与分配。
    +1 2015-09-19 举报
  • 成都小房奴 丨Lv 3
    应该所有的补偿包括房子安置均属于你们家所有
    +1 2015-09-19 举报
  • king927927 丨Lv 0
    需要依据宅基地使用证来确定。
    +1 2015-09-19 举报
  • quqian7 丨Lv 3
    需要准确的宅基地使用权人信息以及相关的法律文件,才可以正确判断。
    +1 2015-09-19 举报
  • 心曲论坛 丨Lv 3
    不存在满十年主动转为现住人的说法,宅基地需要做变更登记
    +1 2015-09-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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