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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梁秋燕 置业顾问
    房地产赠与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 按《深圳经济特区公证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八条等规定,赠与应在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办理赠与合同公证,并提交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书、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及原产权证书办理过户手续。 境外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按规定需经司法部认可的律师认证或我国驻当地大使馆(领使馆)公证。
    +10 201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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