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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租户欠我房租以房屋漏雨及淋坏物品为由拒交,怎么办?

    合同约定的交房租日期已过去20多天了,承租户以房屋漏雨及淋坏物品要求赔偿为由,拒交房租,合同中约定:日常的房屋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可否据此漏雨之事与我房东无关。未按时交租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中约定未按时付清房租可单方解除合同)?另承租还物业30万的物业费,能源费,可否以此解除合同?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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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唐韵青鸟

    发布于2015-09-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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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天空之晴 丨Lv 0
    尊敬的网民,您好: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出租人负责修复。也就是说如果房屋漏雨是自然损坏的话,那出租人是有法定维修义务的,如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你不履行维修义务,承租方据此不缴纳物业费是合理的;关于物业费和能源费,看你们双方的合同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应由实际居住的承租方承担。你要据此解除合同,要看合同的具体规定。建议你携带合同来所面谈。您可拨打我们的免费法律服务咨询热线或来所面谈。 我的补充: 2013-09-16 09:25
    +1 2015-09-18 举报
  • 五光失色 丨Lv 0
    根据合同约定办理,可电话咨询.
    +1 2015-09-18 举报
  • luanchang 丨Lv 3
    双方可以根据合同的约定办理。
    +1 2015-09-18 举报
  • ebahai 丨Lv 0
    你好,根据你们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1 2015-09-18 举报
  • wwwqa 丨Lv 4
    根据合同约定解决。
    +1 2015-09-18 举报
  • xxxy12 丨Lv 0
    欠缴租金,可以解除合同。
    +1 2015-09-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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