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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方离婚时应怎样分割共有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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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xinghe185a

    发布于2015-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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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7个回答
  • 刘林 经纪人
    婚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居住为由,要求暂住的,依法律规定是可以的,但一般不超过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居住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屋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 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 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10 2015-09-18 举报
  • 地产项目参谋 丨Lv 7
    房内搭理人物
    +1 2016-06-27 举报
  • 小小二 丨Lv 7
    差不多
    +1 2016-05-12 举报
  • Joen12 丨Lv 7
    差不多。
    +1 2016-05-01 举报
  • tonnydu 丨Lv 8
    平均分配了,
    +1 2016-03-27 举报
  • tonnydu2010 丨Lv 8
    直接分割了,
    +1 2016-03-24 举报
  • soufun-s1020372885 丨Lv 8
    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的
    +10 2015-12-2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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