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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出卖人原因,买受人未能在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720日内取该商品房的房屋手所有证,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2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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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寒流飘过海

    发布于2015-09-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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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尘寂地带 丨Lv 0
    不是,这个有法律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十九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你不但可以退款,还可以向他主张损失。
    +1 2015-09-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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