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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震中倒塌房屋是否继续偿还房贷

    房屋

    提问者:jingumeilicheng

    发布于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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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wangtong6 丨Lv 2
    还是需要还的。
    +11 2015-09-15
  • 林泳泉 置业顾问
    银行只认你欠了他的钱,还是要还的,房没了还有地产。地震是自然灾害,还是祈求 不要发生这种事最好
    +10 2015-09-16
  • 王娟 经纪人
    还是需要还的.如果你买了房屋保险的话.可以从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10 2015-09-15
  • 刘林 经纪人
    首先,从合同风险转移规则角度讲,风险负担,是指非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原因,标的物发生的毁损灭失的损失承担。风险转移不仅适用于动产,而且也适用于不动产。《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知,我国法律对风险负担,采取交付主义与所有权主义相结合原则。具体到本案,贾某以按揭方式购买房屋,已经办理了产权登记,意味着开发商已经将房屋交付给了贾某,同时贾某亦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按上述法律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后,风险转移到了贾某这方,因此贾某应该承担该风险,需要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 其次,从抵押权的法律属性角度讲,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以一定财产作为清偿债务担保的法律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房产抵押贷款则是指借款人以已购商品住房进行抵押。《担保法》第58条规定:“当抵押物灭失时抵押权归于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财产”。本案中,贾某的房屋因地震而灭失,以房屋设置的抵押权随即也消灭,但抵押权的消灭并不必然导致债权的消灭。同时,我国采用的是房屋和土地分离的原则,若土地使用权也在银行进行了抵押,那么房屋的灭失并不必然导致抵押权的当然消灭,银行还可以对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行使抵押权。因此,贾某的银行按揭贷款不因房屋的灭失而消灭,银行的债权不因抵押物权的灭失而消灭,故贾某应该继续向银行偿还贷款。 综上,无论从合同风险转移的角度还是抵押权的法律属性角度讲,贾某对银行的债务均没有消灭,故贾某房屋的倒塌,不影响其向银行继续偿还贷款。
    +10 2015-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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