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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房共墙与自墙纠纷

    甲乙方为东西邻居,丙方于1985年购买了乙方的房屋(此合同还保存完好),购买合同中写到甲乙方之间的强为共墙。后来在房产局登记的时候,丙方误将此墙登记成甲方自墙。自此甲方房产本上写的此墙为自墙,丙方的房产本上写的是界强。问:丙方能否要求房产局变更此墙为共墙。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民房 房产纠纷 房屋 举报

    提问者:韩国音乐

    发布于2015-09-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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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HANRONG239 丨Lv 0
    协商处理。。。。
    +1 2015-09-12 举报
  • cuipengzr85 丨Lv 4
    咨询房管部门
    +1 2015-09-12 举报
  • 月在窗外 丨Lv 0
    如果甲方配合,双方直接到房管局进行变更登记,如果甲方不配合,可能难度大点
    +1 2015-09-12 举报
  • 朵儿0805 丨Lv 0
    如果登记有误,双方可以申请变更登记
    +1 2015-09-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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