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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中买方未能按时办理相关手续,我可以告他违约吗?

    在5月份的时候和乙方签订了6月5日之前准备齐材料签订贷款文本,可是乙方未能在六月五号之前办理签订,直到六月底才准备好材料签订。这次我想签了就签了吧,这点时间无所谓了。可是在后来一直都有因为乙方自身原因拖拉时间,导致到现在才能办理去银行送抵押及放款等相关手续,可是代理通知在9月6日(星期五)他可以去办理相关手续了,可是他这次又要拖拉时间。我可以告他违约吗?需要哪些证据?补充:1.通知他可以去银行办理手续的是他买房时找的代理,我打过电话过他的代理说这个是他们向银行申请的又他们代理办的。也就是说银行没有直接通知他去办理。      2.合同有在三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场办理相关手续,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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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周校长

    发布于2015-09-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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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shanxj 丨Lv 3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来确定。
    +1 2015-09-11 举报
  • foglianxiao 丨Lv 4
    你好,依据合同的约定的,追究违约责任。
    +1 2015-09-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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