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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共同共有的确定有哪些方面? ?

    我们住的房子政府修路要征收,房子的产权在我公公名下,我87年因与产权人的小儿子结婚来此定居至今二十七年,结婚后90-92年与上面的两个兄长出钱出力翻建了北方,93年又出钱将自己房屋的门前地翻建20平米房屋与自建北方相连,用于厨房与锅炉、卫生间。04年修路后,我与丈夫出资出力又新建南房4间,含门洞。我的公公94年腊月离世,公公与婆婆共有五个儿女,只有我与婆婆住在一起(丈夫09年去世),并一直和睦,兄弟姐妹也没有继承纠纷,直至13年底。(13年12月3号两个大姑姐将婆婆接走未见至今)。2014年五月,拆迁征收开始,工作组给我一封赠予书,婆婆将房产赠与五个子女,麻烦您给指路: 房屋共同共有的确定有哪些方面?   房屋共同共有关系终止如何认定?赠予的法律效力靠什么法律程序? 北京市

    房产纠纷 房屋 房产继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KANGTA1998

    发布于2015-08-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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