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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问一个关于租赁房子的法律问题

    我家一楼租给卖自行车的人,他们未经我们同意私自搭建比较大的棚与广告牌灯(晚上下班他们就一直开在那里),房子里面的墙上挂满了自行车,每十公分就有一辆,后来发现我们二楼出现了裂纹,找了专门的人说是前面的这个鹏太重把房子往外拉导致,我们与他们写的合同只写了租给他们到什么什么时候为止其他什么也没写,不知道有没有理由叫他们拆掉,并且赔偿裂纹及停止租赁 北京市

    租房 房产纠纷 房子 楼层 举报

    提问者:不死鸟之都

    发布于2015-08-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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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yanhai15 丨Lv 2
    基于你对房屋享有所有权,你可以基于所有权对侵权的一方实行物上请求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所以你有权要求租赁方拆除大棚。其次,根据第二百一十七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 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 的性质使用。 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租赁物的使用】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10 2015-08-27 举报
  • 白云优优 丨Lv 0
    有理由叫他们拆掉,并且赔偿裂纹及停止租赁,不管怎么样房子的所有权是你家的。属于私人财产。你只是把房子租给他。他凭什么损坏私人财产
    +10 2015-08-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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