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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租赁纠纷事件

    待解决 房屋租赁纠纷事件 悬赏分:20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23 小时 我2005年,在哈尔滨租了一套两居的房子,房子在四楼,中装,木质地板。就是在5月31日,晚上回到家,看到屋里的墙壁,和顶棚漏雨,地板也因为潮湿也鼓起来,屋里来在下着雨,我就跑到楼上去看,结果呢,是五楼的人在早上九点钟走的,在走的时候没有关掉水龙头,到晚上十点钟才回来,就这样,让我们家下了一天的雨。给我租的房子造成严重的损失。隔壁的两家也不同程度的受到了损失。 可是五楼的也是租户,于是找到五楼的房主,五楼的房主说不管,让人们去找他们的租户。楼上住了十几个饭店的服务员。这个房子是饭店老板租的,做为员工宿舍用的,做的服务员说,他们不管,找他们老板去, 我在第一时间就开始联系房主,可是房主确说?“他不管,这个事情全全由我来负责,是修也好,赔偿也好,到时候,在交接房子的时候,他只看结果,如果房子没有修的话,他要求我来赔偿” 我想知道的是? 1.我的房主说,这个事情完全由我来负责对吗? 2.如果楼上的都不负责,如果要诉讼的话,我是起诉谁呢,是房主还是他们的租户,还是两个一起起诉呢? 3.如果真的起诉的话,我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呢? 4.如果真的没有人赔偿的话,这个房子是应该由我来赔偿吗? 这两天我一直被这个问题缭绕着,工作都做不好,希望大家多帮帮我。

    房产纠纷 租房 房屋 家电

    提问者:爱拐了弯

    发布于2008-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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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还我平静的生活 丨Lv 3
    1、这个事情不应该由你来负责。 2、你完全没有必要为此烦恼,如果你自己没有损失的话,你可以和你的房主解除租赁合同;如果你自己有损失的话,你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告是三方(1)楼上房主(2)楼上房屋租赁人员(3)你的房主 3、收集相关的证据,直接到法院立案,提起民事诉讼。 4、如果真的没有人赔偿的话,这个房子也不应该由你来赔偿
    +10 2008-05-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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