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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们结婚时,我有一套自己的平房(单位福利分房),婚后因拆迁开发,又(按揭)购得一套商品房,房产登记是

    我们结婚时,我有一套自己的平房(单位福利分房),婚后因拆迁开发,又(按揭)购得一套商品房,房产登记是女方的名字,2013年我将拆迁开发的房子卖出,部分款项用于还房贷及购房时的借款,请问“离婚时,我已付出的房贷及还借款的这部分钱属于我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应该怎样分割?”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购房 房屋登记 商品房 举报

    提问者:水晶小生之最终幻

    发布于2015-08-2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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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长江梦雨 丨Lv 5
    你好,属于共同财产的
    +1 2015-08-24 举报
  • 超还怕的 丨Lv 3
    应该是共同的,,,,,,,,,,,
    +1 2015-08-24 举报
  • astron10 丨Lv 3
    不管是什么房产,只要是婚后所得,都是共同财产
    +1 2015-08-2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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