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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于2015年4月25日签了一份门面房租赁合同,

    本人于2015年4月25日签了一份门面房租赁合同,为期5年。租金年付,押一个月押金。到8月10日左右,才知道和我签合同的人不是房东,而是厂里房产租给一家,一家又租给和我签合同的二家,我属于三家。现在二家失联,一家收不到房租,向我收回房子。我现装修投入17万,我该如何维权呢?又该怎样解除和二家签的合同?二家电话一直不接,处于失联。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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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eyeliner

    发布于2015-08-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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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大湖如梦 丨Lv 3
    只有找到出租人,有他对你的损失承担责任。有可能会构成诈骗。但是你自己也存有合同审慎失误的责任。
    +1 2015-08-20 举报
  • 新房汪同学 丨Lv 4
    你好,向你出租房屋的人,涉嫌诈骗,你可以报警,由警方依法调查处理,并帮你追回被骗钱款。
    +1 2015-08-20 举报
  • 装修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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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SL财富在线 丨Lv 0
    你不予理睬,让房东起诉你腾房,同时收集证据。这样你根据这些证据向租给你的前手要求赔偿损失。
    +1 2015-08-20 举报
  • 蓝粉之约 丨Lv 2
    你好,如果一家不同意二家擅自转租,则你与二家的合同是无效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二家退还你的房租及损失
    +1 2015-08-20 举报
  • 奥特曼打小怪兽0716 丨Lv 4
    一是二家有转租权或一家对转租的追认,则一家只能找二家付租金,二是二家涉嫌诈骗
    +1 2015-08-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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