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我母亲和继父离婚|?财产如何分

    我的继父和我母亲结婚10年了.他有两个儿子,在还没结婚的时候他说他没有儿子.我妈才和他结婚的.结婚以后出来两个儿子.他们的唯一的财产就是房子.房子是因为下沉区改造给分的双室楼房(还必须是本地户口的才给分,我继父没有户口在这边.是因为我母亲的户口才给分的双室).我妈妈在和他结婚的这十年里也工作挣钱.现在我母亲的腿有毛病不能在干活了.医生让静养.我继父和我母亲结婚这十年每年过年都打我妈妈.现在我妈妈无法忍受了,他骂人,打电话恐吓你.惊动派出所都不知道多少回了.而且去过妇联.都因为这个财产没法分.我现在已经结婚了.他现在打我母亲的意思就是要把我母亲赶走,然后把房子给他儿子结婚用.我母亲现在的意思就是不想在和他过下去,如果我妈妈起诉的话.请问财产该如何分|他现在上班受公伤了.也许会订残,如果订残也会给四万到五万.请问这算不算共有财产.如果现在离婚.请问怎么分财产.

    楼房 户口 本地户口 房子 举报

    提问者:玩童王

    发布于2010-11-18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罗马不是天堂 丨Lv 0
    根据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你母亲和继父现在的楼房是你母亲和继父婚后分得的,那就是无妻共同财产,这不分谁是本地户口外地户口,与以谁的理由分得的也无关,离婚后各有百分之五十的产权,要房子的一方给付另一方房价的百分之五十,房价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现市场价作价。至于你继父的工伤评残得的钱,那是他的个人财产,你母亲是分不到的。祝你幸福!
    +1 2010-11-18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