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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后,租赁中王先生不肯腾房。买房要求甲方赔偿违约金

    因为在事先告知乙方房屋在租赁的情况下卖与乙方。时间到约定之日,要求赔偿高额违约金甲方事先告知乙方房屋正在租赁当中。甲方不服。房产在签订合同后。请问甲方有支付高额赔偿金的责任吗。甲乙双方签订买卖房屋合同,门面租赁人王先生本着买卖不破租赁的律条,买卖不破租赁的律条甲方无法对抗,不肯腾房。合同中约定到次年的某日交房。乙方把甲方告到法庭,甲方把房屋过户给乙方,租期为5年 北京市

    购房 违约金 租房 房产纠纷 举报

    提问者:不是张果老

    发布于2015-08-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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