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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男方要孩子的抚养权

    我的孩子从出生至今一直在我身边,离婚法院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我,现在离婚5年了男方没出过任何抚养费,现在男方要孩子的抚养权,他现在是帮别人打工,而我固定的工作,请问如果他去法院起诉要回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把孩子判给他吗? 谢谢

    提问者:电子与生活

    发布于2010-11-18

共1个回答
  • huangdabian 丨Lv 0
    不会!根据我国未成年保护法以及婚姻法里有规定的!离婚双方,孩子应判给具备经济抚养能力的一方。并且一直到孩子成年。你有固定工作固定收入,也就是说你的经济来源是很坚固的!加上孩子一直和你在一起,你对孩子的生活起居也是非常了解的,包括孩子的学习等。对方突然要孩子的抚养权是完全没有任何根据和理由的。首先他没有固定工作也就等于没有固定稳固的经济来源。再一个是他已经离开孩子5年,对孩子以前的生活习惯等一切都不了解,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一般酌情法律考虑的话,孩子一般都是给母亲一方。因为有句话说的好:“世上只有妈妈好”所以,法律相信母亲对孩子的照顾大部分胜过父亲。当然这不是百分百的。不管怎么样,我个人认为法律是不会判给他抚养权的。只有义务权。就是他依照约定每个月或半年或一年要定期给孩子抚养金,一直到孩子成年参加工作。孩子成年了那孩子有选择权要跟谁一起生活。这个时候法律要征求孩子的同意,如果孩子愿意和你在一起,那就是孩子的权利。任何人是剥夺不了的!
    +1 2010-11-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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