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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兄弟姐妹8人,父母2010,2013去世,去世前遗嘱公证,把房产给其中5人。但是房产一直没有过户。2

    兄弟姐妹8人,父母2010,2013去世,去世前遗嘱公证,把房产给其中5人。但是房产一直没有过户。2014年5人中去世一人,他的后代是否有权继承祖父母房产?现在房产应当分成5份还是4份过户给后代? 北京市

    房产继承 房产 过户 举报

    提问者:zshaihua

    发布于2015-08-15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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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个回答
  • 天虹帝国 丨Lv 0
    您好,应该分成5份。继承从最后一位老人过世时已开始,这5人已共同继承了父母的房产,那么在分割遗产时已过世子女的份额应由其子女来继承。
    +1 2015-08-15 举报
  • 任辰 丨Lv 3
    可以代位继承,你的具体情况?
    +1 2015-08-15 举报
  • 新房汪同学 丨Lv 4
    其后代有权利继承,应该分成五份
    +1 2015-08-15 举报
  • shi0072459 丨Lv 0
    后代有权代位继承其父母应当继承的份额。
    +1 2015-08-15 举报
  • 团购小叮当 丨Lv 4
    你好,5人中去世一人的子女有权继承其父母房产,房产应当分5份。
    +1 2015-08-15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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