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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订婚前女方母亲要求男方作出的承诺在离婚协议签订后是否生效

    订婚前女方母亲要求男方作出的承诺在离婚协议后是否生效 悬赏分:15 - 离问题结束还有 14 天 6 小时 女方母亲介绍我与其女儿谈恋爱,她女儿因比我小十多岁,在介绍之前我就觉得年龄悬殊大而不想谈,后来她母亲就虚增女儿年龄三岁,并没明说是自己的女儿。当真正与她女儿谈起恋爱之后,她母亲又反悔了。她女儿觉得自己的母亲是魔鬼(破坏过她几段姻缘),为了能与她的女儿能在一起,在她母亲的要求下,我给她母亲写了一份承诺书,内容大致为:结婚后,男方财产视为女方共有财产。可当订婚去了10多万礼金之后,女方母亲小吵天天有,大吵三六九。男方忍气吞气地一直忍着。自08年十一月认识到十二月订婚都是女方提出的,后来在09年二月份,女方为了拆迁可多得面积,催着男方去领取结婚证,因我是离异的,并带有一小孩,当领了结婚证后他们擅自拿着男方的户口本去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这样可多出120平米面积。原本准备五月二日结婚的,可女方又挑出好多事端,要求男方要结婚必需先断绝与自己父母兄弟的来往。在这种情况下,男方没有妥协。女方后来又发生了好多意想不到的事情,到男方家里放煤气、威胁要自杀。男方在无奈的情况下报了警,并与次日与女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协议明确:未共同生活、无共同财产,陈列了女方自愿退还的彩礼金额及首饰。签字后即生效,对对方不再负法律及社会责任。五月二日的婚礼也就没办的成。 现在我凭离婚协议书要与女方去办理离婚手续时,女方又反悔,拿出以上说的承诺书,想分割男方的婚前财产。并不退还订婚礼金。 请问,象这种情况,在写明未共同生活、无婚后财产,不再负法律、社会责任的情况下,女方母亲所持有的“承诺书”有效吗?我能追回离婚协议书她们自愿退还的礼金吗? 请教法律方面的高手作答,无限感谢

    共同财产 户口 结婚证 拆迁 举报

    提问者:奶娘娱乐

    发布于2010-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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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wcq000 丨Lv 1
    你的情况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规定之中的第二款情况,可以依法要回。
    +1 2010-11-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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