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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上海户籍男方上海无房,非沪籍女方准备结婚后购房,且房子财产跟男方公证,也就是因为女方家出钱购房,不希望跟男方共有财产。请问是否可行?若男方有房,女方还是这样的情况,有否相关政策。

    购房 户口 房子 举报

    提问者:nannanfx

    发布于201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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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杜祥礼 经纪人
    产证上必须要有上海人的名字,
    +11 2015-07-31 举报
  • 陶俊 经纪人
    是上海户口的可以再买一套,都是外地户口不可以买。 关于产权的问题,法律上是保护的,毕竟产证上有男方的名字,不过你们公证的话可以另订。 再买一套就是算2套房。首付要达4成。有咨询的可以打我电话。
    +1 2015-07-31 举报
  • 姜文昊 经纪人
    男方在产证上一定要上名字的
    +1 2015-07-31 举报
  • 王文就 经纪人
    可以是可以 不过既然都结婚了 还如此不信任 ,另一方做何感想。
    +1 2015-07-31 举报
  • 李正令 经纪人
    不可以,上海人必须上产证的
    +10 2015-07-30 举报
  • wh_ng 丨Lv 7
    可行,男方有房也可以。
    +1 2015-07-3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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