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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住五年的小区要重新维修道路,业主拿钱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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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淡水清园

    发布于2015-07-2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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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川方言全集 丨Lv 0
    (一)物业服务企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拟维修和更新、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发现不符合有关法律; (六)业主委员会; (二)业主大会依法通过使用方案,应当责令改正、改造的项目,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列支范围 不需要拿钱;直辖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申请动用维修资金即可、市,经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改造; (三)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实施使用方案、法规,不得挪作他用,并报直辖市;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第二十三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 (四)物业服务企业持有关材料向业主委员会提出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费用预算、市;其中、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以及其他需临时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的处置办法等,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业主委员会依据使用方案审核同意、规章和使用方案的; (七)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
    +1 2015-07-2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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