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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租用村里的集体土地,在土地上盖厂房已经通过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产证(是红证),现在周边都已经拆

    租用村里的集体土地,在土地上盖厂房已经通过上海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产证(是红证),现在周边都已经拆迁了,介于目前拆迁公告都是滞后的,但事实上已经是拆迁了,村里为了不愿意以拆迁补偿款给我们,拿着过期的租赁合同到期(事实上2007年就已经到期,我们也生产到现在,因为要拆迁了,所以村里又把这份合同拿出来),告到法院,法院判决我们搬离,地上建筑物法院判决本案不作处理,象这样的情况,叫我们永久产权的厂房搬到哪里?我们的物权怎么得到保护?上海某法院妄估事实,也知道村里的用意,我们也列举了好多事实和证据,法院一概没釆纳,这个合法合理吗,请精通这方面的律师给予帮助。 北京市

    物权 集体土地 拆迁补偿 房地产 举报

    提问者:sunbingche

    发布于2015-07-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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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yanglan_12 丨Lv 0
    1.地上建筑物法院判决本案不作处理,意思是物权维持现状,没有侵害你的物权。2.如果房产证上是你的名字,你有权要求获得动迁补偿。
    +11 2015-07-28 举报
  • yeqinleaf 丨Lv 0
    建议你鞋带材料面议律师提供帮助。
    +1 2015-07-28 举报
  • 疯狂摇摇杯 丨Lv 3
    案情较为复杂,建议能够委托律师处理,我可以帮助到您,欢迎随时携带现有证据见面详谈。
    +1 2015-07-28 举报
  • 连划带拽 丨Lv 2
    案情比较复杂 需要的话是可以直接的电话说明案情细节的
    +1 2015-07-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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