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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厂2014年4月15日拆迁办通知拆迁,但因为拆迁费双方没有达成共识,一直拖到2015年8月才谈妥

    我厂2014年4月15日拆迁办通知拆迁,但因为拆迁费双方没有达成共识,一直拖到2015年8月才谈妥,单位要跟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按解除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赔偿,但我们挣的是效益工资,从通知拆迁开始单位已不能正常经营,现在的效益工资已低于正常经营时好多,单位的赔偿是否合法。 北京市

    拆迁办 房产纠纷 拆迁 举报

    提问者:情感月光

    发布于2015-07-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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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zhai_miaomiao 丨Lv 0
    如果感觉太低还是可以协商的,参考过去几年的水平。因为已经不是正常经营了,情况特殊,工资肯定是明显偏低的。取一个大家普遍认可的过去几年的平均水平,也是可以的。
    +1 2015-07-28 举报
  • 相思好比小蚯蚓 丨Lv 0
    不合法
    +1 2015-07-28 举报
  • chehaifeng 丨Lv 4
    按正常在岗工资
    +1 2015-07-28 举报
  • 孙凯文 丨Lv 0
    您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1 2015-07-28 举报
  • lvxiujiecfc 丨Lv 4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1 2015-07-28 举报
  • 晴韵晨曦 丨Lv 2
    应是正常经营情况下的收入平均12个月的工资
    +1 2015-07-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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