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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ineyzhang 丨Lv 4
    70年产权到期后的相关处理办法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显而易见,从法律层面来讲,购房者有权利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申请并获得延期的资格。具体处理办法如下:1、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若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冲突,应予以批准,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低于同类土地出让金的价格。2、若土地管理部门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批准续期申请的,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对土地上附着的房产,根据收回时的参与价值给予补偿。当然,有的人肯定要说,我们的房子肯定等不到70年“寿终正寝”,就会因质量问题完蛋了。这种情况,国家应积极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工作,对于老楼危楼政府会组织危房拆迁,业主在失去了旧房后,还可以获得新房。不过,根据相关规定,业主在获得相关补偿后将失去原来住房的产权。另一种情况,就是遇到不可预测的天灾而引起的房屋损毁。虽然这是“小概率事件”,但还是会有发生。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可以看一个案例,是关于汶川地震后都江堰居民安置的。根据2008年5月出台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都江堰市城镇居民住房灾毁救助安置工作的意见》,对因地震毁坏的私房,将采取住房实物救助或货币救助两种方式。 此外,《安置意见》还规定,自愿申请并接受住房实物救助或货币救助的,原房屋、土地权属自行终结。也就是说,只要接受了安置的居民,就等于是放弃了原来住房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还有一种情况,房子没有质量问题,却因房子太旧,影响市容或因城市规划的需要而拆迁。这种情况的处理办法是根据现今的拆迁补偿规定,协调房子住户,对需拆迁的房屋业主进行拆迁补
    +1 2015-07-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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