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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我单位共7人一起购的商品期房根据合同应于2013年3月

    您好,我单位共7人一起购的商品期房根据合同应于2013年3月31日交付使用,而开发商是2014年5月2日才交房,因我当时未领取交房通知书,法院以无法认定交房时间为由不受理我的上拆请求,而其他几位同事都打赢了官司,当我去开发商处领取交房通知书时开发商却以当时不领取,过期不候为由拒绝将通知书给我。因为我们7人是完全一样的合同,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可以用同事的交房通知书要求法院受理我的起诉吗?? 北京市

    期房 开发商 交房 举报

    提问者:阿邦sxl

    发布于2015-07-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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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wb725007007 丨Lv 0
    开发商2014年5月2日才交房,你是否收了房?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标准?开发商是否向你发交房通知书?
    +1 2015-07-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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