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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宅高层中,把卧室门拆除,把阳台当成室内空间,阳台和其他户阳台间有没有防火规范要求?

    卧室 阳台 门窗 高层 举报

    提问者:batimc2008

    发布于2015-07-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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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文载道 丨Lv 4
    消防上貌似没有这的规定
    +1 2015-07-14 举报
  • fly0818xu 丨Lv 2
    举一个例子,18层及以下的楼幢设置单个楼梯的前提下,高规要求窗槛墙需要1.2m高,但是阳台不作限制。如果将阳台改为室内空间就很可能违反了这一条。
    +1 2015-07-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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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杏坛清韵 丨Lv 3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年版的规定,居住建筑分为一类(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和二类(十层至十八层)的建筑,其建筑构件耐火等级分别为:一级和不低于二级。以上建筑的住宅分户墙、住宅单元之间的墙耐火等级为一级和二级,建筑构件耐火极限均为:不燃烧体2.00小时。
    +1 2015-07-14 举报
  • 校园文化 丨Lv 3
    谢谢邀请。 抽空回答的,手上没有资料,所以具体的法律法规暂时没法附上,请谅解。 问题中的情况跟消防没有直接关系(阳台是避难通道例外)。 需要当心的是城管和物业。 这种情况牵涉到更改建筑物外观,按一般的物业手册所述是不被允许的。当然实际情况会有很多变通,要看物业的执行情况了。 城管是拥有执法权的单位,但问题中的这种情况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执法的。 SO .只要物业搞得定,自身又有需……(省略的文字你懂的)
    +1 2015-07-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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