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公积金是“劫贫济富”么?$https://m.fang.com/ask/ask_1119999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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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劫贫济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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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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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鸭梨很大2010
发布于2015-07-13 北京市
共5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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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笑话
丨Lv 1
有一个小故事, 兔子月薪5千,打算用20万建一个窝。 狼不允许,说私自建就是违章建筑,只允许向王八买。 王八是搞房地产的,先用20万贿赂狼取得开发权,再用50万元向狼买这块地,投资10万元把兔子窝盖好,向兔子要价200万元。 兔子拿不出这么多钱于是向狐狸借200万元,连本带利300万,20年还清,兔子全家二十年给狐狸打工。 狼、狐狸、王八都挣了钱,只有兔子亏,连孩子也不敢生了。 兔子越来越少,狼觉得这样下去大家没肉吃,于是调控。 狼显得非常重视兔窝价格太贵的问题,研究 部署了遏制兔窝价格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最后认定兔窝价格卖得太高的原因是因为有的兔子买了兔窝后自己不住而进行倒卖所致。 于是狼规定:兔子买了兔窝5年内卖了的,要向狼交纳营业税。 结果兔窝价格没降下来,狼却发了大财。 狼收了公积金放哪,还不是狐狸那,当中还养饱了一群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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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老人租房
丨Lv 0
看待这种金那种税,甭听他说得多利国利民,只要把握住一点:这种背后没有强大力量推动完全不可能施行的事情,如果背后没有巨大的利益,谁去弄?政客,如果过于理想化是不可能爬到足以影响政策的高位的。换言之,台上在座的诸位,呵呵,是吧...如果不是有巨大的预期收益,谁愿意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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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间酒同志
丨Lv 3
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个人按照1:1比例出资,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由个人持有,按年计息,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提取。我很好奇为什么最近有一股怪声音在使劲黑公积金。曾经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出台之前社会保险也不是完全强制性缴纳的,有没有人能回忆一下那时候是不是有相当多的企业不给员工参保?那么这部分没缴到社保基金的钱,企业是不是都乖乖发给职工个人了?我印象中,似乎是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才有了一些企业以发放补贴换取员工个人对不缴纳社保的同意。这种补贴换社保的做法合不合法这里暂不讨论,光就这部分的补贴金额来说,难道完全和企业应承担部分的金额一致?那好,回到公积金的角度来说,摇旗呐喊的诸位是不是相信一旦这个制度被取消之后,你不仅不需要承担自己应缴的那部分住房公积金,你的老板还会很慷慨地把本来由他缴存的这部分费用变成你的工资发放给你?如果你认为这可能是真的,我也支持你取消公积金的呐喊。我想所有人都清楚,在中国的法制环境和劳动力供求现状下,就目前强制要求雇主老老实实依法缴纳社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现实情况下尚且有不少雇主想尽办法逃避责任,一旦这个所谓的“恶政”被取消,起码雇主承担部分会变成他的利润,也许本身你自负的那一部分,也会有相当可能性不会出现在你的工资条上。那么住房公积金到底是不是所谓的“恶政”。目前多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确实相对困难,从政策角度来说,一般都是购房或租房时可以动用这部分资金,部分地区在装修房屋或者发生重大疾病时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另外,在购房时,符合条件(一般都是对缴存时间和月缴存额做要求)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那就先说公积金贷款。这是住房公积金一大罪状,所谓“劫贫济富”。的确,公积金贷款一般都对缴存时间有要求,并且根据月缴存额设定了贷款金额上限,也许这是公积金贷款“嫌贫爱富”的主要表现,因为这导致了大量缴存额度很小的人员无法贷款或者无法贷到他需要的金额。但是反过来说,你去银行申请商业贷款,难道银行不用考察你的还款能力?购房本身就是市场化行为,你不具备购房实力就去购房然后从公积金里贷不到钱难道就反过来怪公积金制度有问题?OK,有人会说商业银行市场化运作,公积金是住房保障的一个部分,两者本质不同。我完全赞同这样的观点。可是我想说的是,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性恰恰体现在它较低的贷款利率上,如果这个盘子强制缴存但是又完全市场化运作,我第一个站起来说它是恶政,可惜它不是,它用相对较低的利率,给购房者在商贷之外提供了另一个相对廉价的选择。而且请注意,公积金基金本身是由无数个劳动者缴存形成的一笔资金,如果把钱贷给一个还款能力不足的人,你可以说这个是政策公平的体现,但是反过来说,这难道不是对其他缴存人员的极度不负责任?再说公积金的提取。我们都知道公积金在停止缴存若干年后或者退休时是可以一次性提取的,那是不是意味着买不起房或者贷不起款的低收入者在职期间完全没有可能动用住房公积金了呢?不是。以我所在的城市为例,租房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支付。如果是市场化的租房行为,用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手续确实比较复杂,但是我在这里已经给我的讨论设定了前提——低收入者。低收入者可以申请公租房,如果收入极低,还能申请廉租房,这部分人我想应该完全属于基本没有购房能力的人了吧。公租房廉租房就是向ZF租房,申请用公积金支付房租,我只能说,so easy。可能有人会跳起来说我们这里的公积金不能用来支付房租,很好,这就转移到了下一个话题。我想很多人被媒体被舆论一个引导之后不加思索地就成功偏离了方向,从诟病公积金使用困难转到了摇旗呐喊要求取消公积金制度,说庞氏骗局有之,说劫贫济富的马太效应的有之。不过我想绝大多数人可能连什么是庞氏骗局什么是马太效应都没搞清楚。回到上一段最后加粗的那句话,你所在地区不允许用公积金缴纳房租,我们可以要求放开这个做法,好比深圳的公积金可以在罹患重疾的时候提取出来用于救命,这些都说明公积金的提取其实是可以从政策设计层面去优化的。好比你有偏头痛的毛病,你是选择去治疗你的偏头痛呢,还是因为你的偏头痛就说你的头不好一砍了之?转到公积金的话题上来也一样,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提取只是公积金制度的一部分,我们可以要求优化,何必全盘否定之?最后再来说说公积金的缴存收益。开篇我就已经指出,相信睿智如你,也一定同意我的看法——公积金制度一旦取消,起码雇主承担部分不会转移到你的工资条上,如果你的老板够恶心,很可能连你缴纳的部分也会被他剥夺掉。那么在这个游戏当中,你的成本不高于每个月从你工资条上出现的带有公积金字样的扣减额。从这个角度来说,雇主1:1缴纳的部分其实完全是你的收益,年化收益起码100%哦亲!外加当年缴存额按活期计息,历年缴存额按定期收益计息,妥妥地超过100%了。简单地来算一下。如果你每个月缴存100元,那么你的雇主也要交100元,按年计息部分的利息我们按照2.5%来算(这利息够低了吧?)。假设你从你开始工作到退休一直连续缴费,一共连续缴存了25年,并且从没有动用过这笔钱,到你退休的时候你可以拿到81978.63元,25年里你每年自己交了1200,所以你自己一共交了30000,剩下的51978.63元其实全部都是你的收益,你还会觉得公积金对于你个人来说是一件很不划算的事情吗?当然,我们应该向新加坡的公积金、香港的强积金学习,毕竟这是我自己的钱,你可以不让我轻轻松松拿出来,你可以强制帮我保管,但是我们有权也应当要求优化投资,尽可能让钱多生钱,毕竟我们都不嫌钱多不是~写在最后。我想每一个劳动者都不会希望这一项制度因为提取难就被简简单单地一废了之。所有的新闻,所有的舆论其实都是有立场的。决定这个立场的因素有很多,但是无外乎那么几个方面。在市场化的环境中,创造新闻创造舆论的人自身也有现实的安身立命问题,也上有老下有小。这几天铺天盖地的在网上讨论RCG的案子,那个和他很密切的人,GZX,和我们都知道的315晚会、央视年度经济人物,这其中的奥妙,你懂的。最不希望缴存公积金的,是雇主,对于他们来说,这笔成本事实上几乎不存在任何正收益,而一旦公积金制度因为今天我们每一个人的补刀而被取消,最终吃亏的,我想是我们自己。在这个时代,身为平头百姓,我们的既得利益不多,不要因为我们自己,而让这些本属于我们的东西一点一点地失去。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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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myy1988
丨Lv 0
其实为什么是“劫贫济富”上面的图已经说的比较清楚了,但是下面的答案里的某些原因我认为不一定对。 我们可以从住房公积金的产生和变迁的角度说说这个问题。在1949年-1987年,我国对城镇职工主要实行的是“低房租、高补贴、福利制、实物分配”的住房制度,那会儿的住房基本上是政府买单,它被看做是福利品而近于免费,租房的租金不是以成本而是以承担能力来确定。1970年代末全国城市每月公房租金是0.13元/平方米,还不到维护成本的一半。从1949年到1978年,中国在住房方面的总投资累计只有343亿元,仅占同期累计基本建设投资的5.8%;同期年均住房建设投资12.7亿元,仅占GDP的1.5%。住房投资不足导致城镇人均居住面积由1950年的4.5平方米下降到1978年的3.6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为6.7平方米),缺房户有869万户,占当时城镇总户数的47.5%。城镇住房问题已经到了十分危急的时刻。 这种计划投融资方式连住房的简单再生产都无法维持,同时也扭曲了城镇住房的供需机制。为了应对这种情况,邓小平在1978年提出“出售公房,调整租金,提倡个人建房买房“。当时面临着两个问题,首先是要增加住房投资,大力增加住房的供应,第二点是要减少政府在住房上面的财政负担。其实这两项问题是有内在冲突的,但是第一项问题太迫切了,于是政府还是投入大量资金。所以即使提出改革,还是困难重重,因为老百姓本来就没积累什么住房资金啊,你现在大搞公房出售什么的,谁能拿的出钱来。 就在这个改革遇到瓶颈的时候,上海政府认识到推进福利住房制度改革是要害所在。那时候的上海市长是朱镕基,他主持下的1991年上海房改方案,借鉴新加坡的经验提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并延续至今。在那个历史背景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出现似乎是必然的。到今天,住房公积金被广泛质疑,无论是它的缴存、使用还是管理制度上都有很多的问题,在这里我就不赘述了。 但是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呢,我认为最根本的原因是它的功能定位已经出现问题。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目标定位到底是住房金融还是住房保障呢。如果住房公积金的核心定位是住房金融,是一种(职工内部)解决住房问题的融资机制安排,那么其目标群体就应该主要集中在中等和中高收入群体,以这类群体为主能降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营风险,现有的制度设计并没有太大问题。但且不说“逆向补贴”的公平性问题,由于住房问题主要存在于广大中、低收入职工中,这种目标定位对于解决民生问题的贡献是有限的。如果住房公积金的核心定位是住房保障,那么其目标群体主要应是中低收入群体,但这就会存在住房公积金缴存不足和运营风险过大的问题,现行的住房公积金运营机制的设计与此目标定位存在内在冲突。 看了上面那段话你应该能明白问题的根源在哪里。在房价居高不降的现实面前,贷款买房几乎是大多数人唯一的途径,而公积金贷款理所当然成为大多数人的首选。但是,中高收入多缴多贷,可得到更多的实惠;低收入者和困难群体少缴少贷,直接提取使用的难度又很大,因此很难真正受益。有些人也提出,在现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制度设计下,住房公积金成了“第二工资”,而单位配比的缴存又跟着个人收入走,这样人为加大了收入差距,并存在“马太效应”。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单位在缴存比例和基数上都有差别,越是富有的企业越是政策宽松,原来就很巨大的行业和单位收入差距被拉大了。如国家审计署2006年的审计报告指出,在对1986万人的缴存情况进行统计后发现,其中10%缴纳较多公积金的人,每个月交1572元,10%缴纳较少公积金的人只交54元。同时不少人提出,由于缴存免税的政策,住房公积金正越来越成为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变相福利和避税天堂。应该说清楚了吧==.......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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侠客联盟
丨Lv 5
公积金就是变相的税收。不同于真正的税收,公积金应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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