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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有一家装饰公司,营业执照里面的经营范围包括铝合金门窗制作,然后我跟房地产开发商签订铝合金门窗合同,验收资料挂靠在土建的总包单位这样可以吗?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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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rthn111

    发布于2015-07-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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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zhaopeng1061 丨Lv 4
    备案合同里有可以进行专业分包的工程。门窗工程一般都是专业分包。你需要和总包签署一份合同,完成挂靠手续,合同后面然后签一份终止合同协议,完成备案流程,最后和甲方签双方合同。资料的问题,对外你以总包名义施工,资料最终交总包汇总做竣工。
    +1 2015-07-13 举报
  • swatert 丨Lv 3
    首先,这种事情确有发生,而且就在我身边发生过。然后,来说说具体怎么操作和我理解的一些原因。操作方法:就如 @深白xx所言,所有的验收资料都交由土建总包汇总,但这过程中还需要个条件。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备案合同内是包含了铝合金门窗这一项,因为只有备案合同内有这一项内容,政府质监部门才会按合同内的项来验收,而一般情况下,因为外立面铝合金门窗是毛坯房不可或缺的部分,除了哪个建设单位和总承包单位故意要剔除,一般总承包的备案合同是含有外立面铝合金门窗的。简而言之,就是政府质监部门默认此项工程是由总承包单位完成的,这也就是为什么验收资料要由总承包单位汇总。另因你的合同是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你所有的付款及协调都直接与建设单位挂钩,应该问题不大。祝大发!
    +10 2015-07-13 举报
  • 王爷-公主 丨Lv 0
    可以的,验收资料最后都要交土建总包单位汇总的。
    +1 2015-07-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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