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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协议出让土地之后,该土地被行政划拨至另一辖区,那么该协议效力状态如何?

    该土地的新辖区是否概括继受该协议的权利义务?如果新辖区希望保留该土地所有权,有什么途径或者法律依据使之前的协议失去效力? 北京市

    土地所有权 土地 举报

    提问者:gaobai813

    发布于2015-07-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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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suyunxiangben 丨Lv 3
    请独立完成作业,谢谢
    +1 2015-07-13 举报
  • 烟火海 丨Lv 4
    不知道题主是不是有真实案例才提问的,有的话烦请提供详细信息。根据一般行政部门的办事流程规定,如果前面的协议已经达成并完成相关法律流程和手续并在行政区域调整前具有了法律效应,那么这个协议就是完全合法的,必须按协议执行,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整不会影响该协议的法律效应。新的负责部门要接手原协议中已经达成的有关权利和义务。如果在行政区划调整的时候(我们一般以该行政区划生效的日期为准),协议还没达成,那么一般要求新的管辖主体接手该协议的办理流程,这里新的主管部门就有权叫停该协议的继续协商了。当然,因为行政区划的调整都是先宣布,然后择日执行的,所以如果需要接手,肯定是新区划宣布之后就会开始全面的交接工作,直到区划生效日能顺利过渡到新的主管部门。
    +1 2015-07-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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