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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首期款后是否可以退房?

    在重庆市购买了六套商铺,选择分期付款方式,一期20%,二期30%,三期50%,总共一年内付清。现在一期付款后由于家庭经济方面的原因无法支付全部六套房的三期款项,遂打算退掉其中两套。请问如果开发商不同意协商退房,是否存在通过法律途径退房的可能性?行业惯例一般违约金是多少百分比? 北京市

    购房 违约金 商品房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圆圆小姐2010

    发布于2015-07-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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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灰太狼他爹 丨Lv 0
    1、首先要看你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有合同解除情形,看看你是否符合该合同约定解除条件;2、如果是你所言,由于资金压力不想继续履行合同,没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情形,个人认为只有种办法解决,一个是与开发商协商解除合同,开发商同意退房估计很难;第二个方法就是你将另外两个商铺对外转让出售,你可以挂在中介,提高成交机会。
    +11 2015-07-13 举报
  • 探索综合 丨Lv 0
    题主你好,您的问题不够详细,所以对部分细节性问题难以回答,试粗略解答一二,希望对您有帮助。1.通过法律途径退房是有可能的,但基本是先行采取协商方式,协商不成只能直接违约,选择不愿意购买的房屋,停止支付房款,并向对方发出通知表达因确无资金继续支付房款,希望解除合同意愿(PS:如果违约金的约定计算方式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粗略计算不超过25%左右一般对方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违约金是会得到支持的),并同意支付一定期限内的违约金,此时个人认为根据《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对方有义务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要么起诉,要么协商解决,否则对于您同意支付一定期限违约金之后继续产生的违约金,对方应当无权利要求继续支付。2.违约金不存在什么行业惯例,要仔细看合同的约定,如1.中括号内简略所述,逾期付款的违约金不能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一般而言,若逾期付款违约金比率高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可认为是“违约金过高”。诉讼实务中,法院对超过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的违约金,一般不予支持。故,如果进入诉讼中,过高的违约金是不能得到支持的,在庭审中,若法官问话中有类似“被告,如果法院认定你违约,你是否认为违约金过高,是否需要法院依法调整”等问题,千万要肯定的回答“我认为违约金过高,需要调整”。这样,即使承担违约金,你也最多是按照未付款项为本金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支付违约期间内的违约金。注意点:a.向对方送达解除合同通知书时要保证按照合同约定通讯地址邮寄或者通过公证方式确定对方已经收到该通知。b.想不支付违约金就全身而退是不现实的,除非对方与你协商一致解除合同。c.不要拖着不管,不承认自己的违约行为,这样反而会因为长时间违约造成需支付大量违约金的风险。…………………………………………………………………………补充:如果对方仍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要求你支付房屋价款的,这也是有法律依据的,此时你就会承担法院判决继续履行合同的风险了,待判决生效将能够强制执行你的财产。考虑到风险,建议最好想办法把价款补上,或者找到其他愿意购买该房屋的人,再次转让,减少损失。最后:既然签订了合同就要有最起码的契约精神,多协商,多联系亲戚朋友,相信您和卖方的纠纷能够顺利解决。
    +1 2015-07-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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