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住房贷款抵押的房产因地震倒塌了,还需要继续还房贷吗?实际中是怎么操作的?$https://m.fang.com/ask/ask_1118715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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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1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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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zfzhh
丨Lv 4
按照中国法律和银行的规矩,房子没了,贷款人也不能停止还贷。但是对于可怜的灾区人民,最好的做法是——“就不还”。有本事,把房子收回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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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jyyng
丨Lv 3
住房贷款针对的是买房“消费行为”。抵押物房产仅仅是一种担保方式。也就是说贷款申请人为第一还款来源;抵押物则为第二还款来源。稳健的银行经营应当重视第一还款来源的甄别。如果房产灭失也只是第二来源丧失,而不影响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个人。一般住房贷款合同中规定了,抵押物灭失的情况下,借款人应当追加抵押物或者能覆盖债务的保证措施。抵押只是担保的一种。在因自然灾害的抵押物灭失的情况下,往往个人的第一还款来源也可能受到影响,在此情况下,银行可能会出于政策,给予借款人一定政策放宽,采取如“展期”或“免息”等特殊手段。但以上措施并不改变契约的根本内容。关于地震属于不可抗力的问题。如前所述所述地震仅仅破坏了“第二还款来源”,并不一定直接影响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的个人。如果个人因为地震受伤,无法及时到银行办理还款手续,这可以作为一种“不可抗力”(银监会也有要求地震期间不催不罚),后续可以通过申请消除此间带来的逾期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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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足球吧
丨Lv 3
要还的,法律上的其他知友都说了。我说下身边碰到过的。胶州路大火,上海1幢楼烧了,我们有客户的房子在其中,贷款还有几十万,客户后来不再归还导致贷款逾期。贷款转坏账,后来由政府资金划拨归还了贷款,利息当然是收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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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冻19
丨Lv 4
额,刚刚在另外一个类似的问题回答了一遍,一刷新居然又看到了这题,直接复制吧房贷按揭合同是一种混合合同,一般有借款、保证、抵押三项合同的内容,有的还兼有买卖合同的内容(即不能按时还贷,开发商可回购房产),若房屋损毁,则两种情形考虑:1、房屋未交付使用,风险由开发商(出卖人)承担。2、房屋已交付使用,风险由购房者(买受人)承担。在第二种情形下,抵押合同因抵押物(房屋)的灭失而不能履行,但并不影响借款、保证合同的履行。因此,这个钱还是要还滴。不过呢,我们法律之上有政策啊,党的政策亚克西。。。在汶川地震后,银监会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比如“四不政策”等,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借款人因地震导致不能按期偿还的各项贷款的,不催收催缴、不罚息;对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但是呢,这个债并不是说一笔勾销了,银行仍有追索权,在借款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是会追的。PS;要是在保险业发达的国家,购房者的风险会小很多,具体就不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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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nzhe6
丨Lv 3
不能选择违约,然后让银行拿去抵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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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蝴蝶的梦想
丨Lv 1
在你买房子的时候,如果要贷款,银行会要求你同事签一份保险合同,一旦因为自然灾害造成损毁,保险公司会负责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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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2007
丨Lv 4
如果人在房子没了,则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和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约定,借款人仍有义务清偿尚未偿还的贷款本息。”也就是说,如果你房子倒了,房子按揭的月供你还得继续还。银行人士解释,贷款是银行和借款人之间的关系,房子是抵押物,是补充。因此,房子没了,也不能以此为理由停止还月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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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中笑123
丨Lv 3
今天也看到这条消息,我觉得于理来说没错,质押物没了你贷款还是要还的。但实际操作中银行显然不可能就说不管怎么样你钱还是要还的,不然肯定坏账了。我估计多少会通过延长账期,减免息之类的办法鼓励你多少还一点吧。我也很想知道实际是怎么操作的,所以修改了问题,求知情人士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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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能使者
丨Lv 4
只是房子倒了,人在,这钱肯定是要还的。因为这钱跟房子也没什么太直接的联系,房子为抵押物而已,但是抵押物损毁不意味着钱可以不还。但是人如果不在了。我就不清楚了。——现实是如果一个人死了(好吧就算死全家了无继承人)欠了一屁股债,如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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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金博士
丨Lv 4
说最熟悉的公积金贷款。真正处理的时候,一般损失不严重的,该还还是正常还吧。公积金中心会给一个延期的范围的。这个范围你不计逾期,不计罚息。据查,汶川的时候是六个月。而且,还可以减免利息啊什么的,这个就看各个中心怎么规定了。反正怎么规定,也不会太过分,毕竟是政府领导下的民生类单位,肯定会让大多数人过得去的。下面说损失严重的:这完全看你贷款时候所签订的担保方式是什么了。假如:选择的是抵押贷款。那你,豁出去信用记录不管了,那你完全可以不管这笔贷款了。你欠公积金中心的钱,公积金中心6期以后可以法院起诉你还款。你说木有钱。法院判决你还钱。至少两部分钱可以还这笔贷款:一部分你的公积金,以后只要你交公积金,你以后的公积金和当前的公积金余额就还这个贷款吧。还有就是你抵押的房子,这房子都没了。你也就没什么担心的了。其他的就没你什么事情了。鉴于地震后,别的钱也不富裕,法院也不会为难你的。所以,真正能执行的也就是公积金当前余额和以后缴存的钱,豁出去这部分不要也就无所谓了。如果你选择了信用担保或者担保公司担保。你还是想想怎么换上这笔钱吧。只要你挣钱,你就不可避免的要还这笔贷款。各地公积金中心的实际情况是:除了早期的公积金贷款,现在的公积金贷款已经很少有单纯的抵押担保方式了。一般都是抵押+信用/担保公司了。所以,你懂得……------------------------------------理论和现实的分割线----------------------------------------------------------------------------但是啊,一般但是都是坏消息。这次但是可以算一个好消息。公积金贷款,毕竟还是政府领导下的民生服务。对于这种情况,只要确实困难。一般也就呆坏账处理了,没借款人什么事情了。说这个是好消息,因为借款人不用还贷款了。说这个是坏消息,公积金贷款的钱其实都是每个公积金缴存人员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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