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婚已定,证未领,未结婚。买房的时候女友为什么一定要加上她的名字?$https://m.fang.com/ask/ask_11186997.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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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9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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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star
丨Lv 0
5种选择,5种不同法目前关于产权证上到底写谁的名字主要有5种做法,不同的方案可能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恋爱中的男女应当对此有清晰的认识,然后再根据自己家庭和对方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案,以免仓促决定后,家庭、恋人反目,产生不必要的矛盾。第一、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登记在“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上海一家法院此前就出现过这样的判例。第二、写父母的名字 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登记,有的期房还要等一年多才能交房,到时候分手了该怎么办。况且首付款全是父母出的,恋人们并没有什么投入,因此写父母的名字也比较保险。 ◆登记在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如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被认定为父母的财产,贷款也认定为父母的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父母享有或承担。但如果结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一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向父母的借贷,并要求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第三、写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这婚房应算是男方家的财产。 ◆登记在男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分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产权证登记在女方及其父母名下的法律后果亦是这样。第四、写双方父母和“准夫妻”的名字 很多人认为,与其那么麻烦,不如把双方所有人都登记到产权证上,这样大家都有权利,公平合理。 ◆登记在双方父母和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准夫妻和双方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其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也由这些人共同享有或承担。如果婚后仅用夫妻双方的婚后收入还贷的,双方离婚,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则无权享有该部分财产。第五、只写男方或女方的名字 在由“准夫妻”中的一方或一方的家庭独自承担所有房款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婚后因父母的介入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很多恋人选择了这种方案。 ◆只登记在男方或女方名下的法律后果 这种情况需要从两个角度进行分析:其一,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这属于该方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其二,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但登记在未出资的另一方名下,法院通常认定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未结婚,该房屋属于产权证上所载一方的名下,但对方可以要求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如果双方结婚,则属于产权证下该方的个人财产。显示全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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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脚八2010
丨Lv 4
婚前加名字等于赠予啊,要缴税的吧 可以以彩礼形式给啊,如果她不跟你结婚,彩礼是可以收回的。可是不管怎样,还是要再缴一遍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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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猪是个猪
丨Lv 4
定婚不是要交定金的吗?合同里写上违约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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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datingting
丨Lv 4
什么啊,当然要看你是全款买还是按揭买了。全款买房,不加她就不加咯,毕竟是你自己挣的钱。注意是“你自己挣的钱”全款买房,跟女友一起奋斗挣的钱,就算全款也不能把她扔下。如果是按揭,你付个首付,结婚假定你的钱拿来还房贷,她的钱柴米油盐,你说这房子是你一个人买的,你能说服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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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jhy2008
丨Lv 4
结婚嘛 其实就是谈谈价格喽女方出多少钱 按份额加名字 足够公平 谁也别吃亏 谁也别占便宜 对吧要是一分钱不出 还要加名字 那你就看看你是不是足够爱她喽 就是我给你这些 就算你以后抛弃我 老子认了。哎 想想也是无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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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雪世界
丨Lv 3
法律人纯建议:1、婚姻未生效,此时加名字相当于转移一半所有权。加完名字后,对方若变卦,则相当于直接获得半套房,一本万利空手套白狼。2、如果是对方防你的婚前财产公证,才提出加名字,那么你为了防对方的1,可选之路:附条件合同,约定若二人结婚,则于结婚X日内到相关部门进行加名字操作。附带违约惩罚内容。还不放心可将此合同拿去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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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sdcsxcl
丨Lv 0
借此地咨询下各位 我一直没懂一个问题???就是结婚前男方买的房出的首付写的男方一个人的名字,但是还贷。结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和女方一起还贷!那到底是属于男方婚前财产还是属于共同财产啊????????如果以后万一分开 是一个人一半呢?还是什么分发???有知道的告诉一声啊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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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sita
丨Lv 3
你自己买的,能自己还贷,她这么急急忙忙的想要加名字,她在想什么不难猜测,嫁给房子还是嫁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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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earth1
丨Lv 3
她行使不安履行抗辩权而已,当然题主也有先履行抗辩权,要求先领证。如果暂时不能领证的,可以引入第三者担保、或者要求女方提供房价的50%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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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nlv1
丨Lv 3
订婚不等于结婚,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才被法律所承认,题主可别傻,到时候万一有变故,婚不跟你结了,房产还要被人分割,我看到楼上没有一个人提醒你订婚无效,这才提醒你一下的,好自为之,活在世上还是懂点法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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