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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遇到违约怎么维权?

    09年购买了一套安置房,房东是自己修的一栋楼,当时合同里约定付款80%的钱,等房产证下来后,再付余下的钱。合同只有双方手印。过了几年房产证才办理好,名字是房东的。 现在问题来了, 合同里也没写详细房产证必须是我的名字,房东说只能通过过户过到我名下,过户费2w,一人出一半, 而且要先把20%余款结清才让过户。 可我不想花这冤枉钱。万一我给他结清了他不过户我不是房、钱两空? 这种情况下怎样可以维权?维权怎样操作?希望懂的大大给点建议。 北京市

    购房 安置房 房产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kaisibaoer

    发布于2015-07-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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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popojm 丨Lv 0
    若合同未约定过户费,则由买方承担。但20%购房款应待过户至你名下方可支付,可以向银行申请三方监管
    +10 2015-07-13 举报
  • 另一个天堂2010 丨Lv 0
    对方的要求合理合法,请予以配合。关于房款,可向当地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机构申请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
    +10 2015-07-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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