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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三个月房租钱。住2个月让房客搬走合适吗?「没签合同」?

    房子租给别人收了三个月房租、因为要装潢、所以只让他住2个月就搬走「没签合同」能让他搬走吗?如果他不搬走可以报警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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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sesita

    发布于2015-07-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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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58LULU 丨Lv 3
    你自己觉得呢?只要良心上过的去,那都不是事
    +1 2015-07-13 举报
  • 小乔一 丨Lv 0
    不可以。6个月以下的租房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你们没有书面协议,不代表合同关系就不存在。因你已收取3个月房租,推定你们之间有3个月的租赁期。此时因装潢而解除合同,出租人存在违约责任。报警不至于,但房客可以主张违约金。
    +1 2015-07-13 举报
  • 装修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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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oierh 丨Lv 0
    如果换成你是房客?
    +1 2015-07-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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