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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二手房买卖中,过户登记是房产所有权的充要条件吗?仅过户登记而买方未付清款项房产所有权也发生了转移吗?

    朋友在卖二手房的时候与买方发生了纠纷,买方在已过户登记但未按约定付清款项的情况下主张房产所有权已经发生转移。如果真是这样,卖方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 北京市

    房产纠纷 二手房 房产 过户 举报

    提问者:shenhongyan_123

    发布于2015-07-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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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dzz6598 丨Lv 0
    谢邀。过户登记,是不动产交易的核心环节,也是权属变更的充要条件。《物权法》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一旦过户登记完成,在法律上就完成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因此买受人的主张是有法律依据的。至于卖房款是否付清的问题,属于买卖双方的债权纠纷,并不影响登记的效力。在题主描述情况下,卖方可以起诉买受人违约,要求其支付购房款和违约金,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当然,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利益,避免买受人卖房后跑路,建议起诉的同时向法院申请查封该房产。
    +1 2015-07-13 举报
  • 鸭梨很大2010 丨Lv 0
    诉对方违约,要求继续履行或解除合同。 如果想恶心对方就倒签一个租赁合同。
    +1 2015-07-13 举报
  • 冥王天蝎 丨Lv 4
    房屋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但可起诉对方违约。
    +1 2015-07-1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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