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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宅基地

    律师你好,是这样的,我老家浙江台州,在96年的时候在村里购买了一处宅基地,那么该处宅基地是别人93年的时候批的,因为那个人负债出逃违反协议不能上交1万块才卖给我家,并且付了相关款项3万元。现在家里批宅基地,按人口来说4个人口可以批2间宅基地,并有老房子2间,想拆2间重新批2间,不过现在村里不承认当时买的宅基地,只给批一间,而且当时没写宅基地协议,发票也丢失,不过后来在村里补了一张证明,下面是全文:“兹有X家村门派XXX号宅基地,现陶XX居住,原来在1993年安排给本村村民张XX,因张XX当时离家出走,查无音讯,需上交一万元人民币也未交,时间也超过3年多,违反协议,属自动放弃。在1997年,经我村委会讨论决定重新安排本村村民陶XX使用,并缴纳人民币三万元(含各项费用),拆老屋一间,都已全部落实。”我想问下这份证明能不能当宅基地协议用,如果村里一直坚持只批一间告上法院胜算有多大 北京市

    宅基地 房子 举报

    提问者:doquan78

    发布于2015-07-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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