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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转让争议

    我是惠州大亚湾某村村民,1992年和另外两人合伙林某、方某,向邻村购买一万平方的地皮,其中林某占9300平方,本人和方某占3000平方。当时大亚湾批证的时候直接以林某一人的名义开的证,但林某是承认,本人和方某3000平方地的持有。2012年,本人和方某商量决定将自己持有的3000平方地以60万的价格转让给购买人黄某,并签订了转让合同。2013年大亚湾政府把林某名下持有的一万平方地强制征收,但是由于当时开证时是以林名义开的,所以政府只是承认林某,并对其作出赔偿。当时我们已经通知黄某出面处理此事,因为我们已经把自己持有的3000平方地转让给黄某了,黄某本人接到通知但并不愿意出面处理。后来,只有由本人和方某出面和林某协商,最后得到18万元的补偿款给予黄某,黄某并不接受。最近黄某向法院起诉,让本人和方某赔偿其损失。 北京市

    土地转让 房产纠纷 房屋转让 土地 举报

    提问者:松江松花蛋

    发布于2015-07-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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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mccarlino 丨Lv 4
    转让合同没有效力,需要返还转让款。
    +1 2015-07-1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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