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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租赁房动迁时户主过世,内有户籍十一人,经协商推荐一名同住人作为户主同动迁组签订动迁协议,应该房

    一家五人按二户拿房,大家无法入户,一家五人拿二套一室一厅,现共分下五套房屋,另二人拿一套二室一厅,动迁已二年多了,经协商推荐一名同住人作为户主同动迁组签订动迁协议,内有户籍十一人,一家二人按一户拿房,经国家认定享受困难户托底保障,且户主又不肯坐下来协商,应该房屋内十一人都无房公共租赁房动迁时户主过世,象这事可以起诉法院由法院来判决吗,原户主享有的托底保障款也归他。而且各项奖励费都归户主,现户主却说他要拿二套二室一厅,户主三人按二户拿房,无法协商解决。其他子女不能享受 北京市

    一室一厅 户口 租房 两室一厅 举报

    提问者:kmand

    发布于2015-07-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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