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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一套新房后,购房合同约定2014年12月30日交房,结果直到今年7月13日才交房

    难道不够办契税的吗,结果直到今年7月13日才交房,还有维修基金,合同显示超过2014年12月30日后违约金为3%每天计算(每天159元),他们已经违约194天了。请教各位达人,多退少补,总房价为530700元,有的业主要退钱,我就疑惑,有的业主要补钱,现在交房时候提出这些合理合法吗老公买一套新房后,朋友买房去领钥匙时候就交了契税和物业费,今天电话通知说下周一(7月13日)交房。电话通知我的那头经理说下周一(7月13日)带上钱来交房?后来他们说不光契税,购房合同显示交房时间为2014年12月30日交房,现总共的违约金大概是3万多块钱,这种开发商是不是想以此来直接兑掉对业主违约金呢,违约金就3万多了,还要我带着钱,和面积补差,我计算了一下现在违约天数共194天 北京市

    房价 物业费 购房 违约金 举报

    提问者:碧海星天

    发布于2015-07-1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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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soufunapp7364887 丨Lv 6
    和业主联合起来一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11 2015-07-13 举报
  • 尤龙工作室 丨Lv 0
    发商是不会主动赔偿的,或送你你个月物业费了事,业主去地产公司闹也没用,你们一定要团结,开发商会用各种办法让你打消想法。 唯一的方法是去法院,集合其他业主一起诉讼、坚持、分化你们的方法。开发商会使用耗时间
    +1 2015-07-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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