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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xijiabo 丨Lv 0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5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屋内漏水等由于工程质量而出现的问题,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义务,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维修责任。经核验,但不能因此而要求退房。对于由于工程质量出现的永久性缺陷业主可以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就与开发商约定的保修范围,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对于墙皮脱落,除非发生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情况,买受人有权退房、保修责任,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开发商承担责任的期限不受保修期的限制,在保修期内
    +1 2015-07-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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