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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伊乡热线 丨Lv 4
    土地由集体收回。已经确定使用权的,不确定土地使用权,注销其土地登记,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gt、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 第五十二条 空闲或房屋坍塌&lt
    +10 2015-07-0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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