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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业主对哪些共用设施拥有专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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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一路畅行

    发布于2015-07-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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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52Sky 丨Lv 1
    扶手、路灯、架空层及设备间等、楼道、安防监控设施、避雷设施:一般包括道路、排水沟、门厅、消防设施、电线、电梯井道、垃圾转运设施以及物业服务用房等、变配电设备、信报箱、绿地、水箱、池、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设施; (二)共用设备:一般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渠、宣传栏、走廊、污水处理设施、楼道灯、给排水管线、垃圾容器、梁:一般包括电梯、承重墙体、人防设施、消防设备、大门、污水井、柱、发电机、围墙、楼板、护栏、屋顶以及外墙、化粪池; (三)共用设施(一)共用部位、休闲娱乐设施、电视天线、人造景观、供暖及空调设备等、水泵、楼梯间
    +1 2015-07-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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