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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房子过户问题。

    母亲和继父生活在一起有几年了。继父有两套房子,现在继父的亲女儿因为孩子上学户口问题想让继父把一套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继父把房子过户给女儿但是只允许女儿居住没有其他权利等到继父过世后才完全属于女儿!继父以后生老病死全部由现任妻子承担(在有大的疾病无力承担时由现任妻子的儿子和继父的女儿承担)!另一套房子归现有妻子所有!以上这些要形成文字并具有法律效应该怎么写最好有范文!谢谢!!!! 北京市

    户口 房子 过户 举报

    提问者:ou_26

    发布于2015-07-0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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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帅得惊动了天 丨Lv 4
    规定是,任何协议和公证不代表住房产权发生转移! 住房权益属于谁,是看房产证登记人名字,不看别的。 你说的情况,第一套住房过户给女儿,如果办理了女儿名义房产证,那么住房产权已经发生转移,属于女儿合法拥有的财产了,权益受法律保护。和你继父没有任何关系,你继父,没有权利决定已经不是他的住房产权归谁,怎么使用。 第二套住房,如果登记人还是你继父,没有办理信任配偶名字,那么,住房产权还是属于你继父所有,他死亡后,要看有无遗嘱指定谁来继承,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按照你继父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这房子。 所以,你继父想把第二房产百年后给他现任配偶,需要书写遗嘱指定继承人,而且遗嘱需要做公证,注意保管。 遗嘱是有有效期的!!在死者死亡2个月以内,指定继承人拿着遗嘱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过期,遗嘱无效,由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平分继承这房子。
    +1 2015-07-0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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