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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房屋产权份额分配及买卖委托

    1.浦东房屋一间,登记父与二子(子1,子2)共同拥有.二子均已婚,但在买房之后.2.现欲将原未分配份办理分配(经询问可办).父-1%,子1-1%,子2-98%3.父及子1在台湾,无法亲赴上海办理,子2夫妇在上海.4.产权份额分配后,欲办理买卖,将份额全卖给子2.请问:1. 委托办理份额分配及买卖是否可写在一份委托书中公证?或是需要父母与子1夫妻两家分开写成两份委托书.2. 委托期限最长能写多久?3. 父及子1等之夫妻4人皆须列为委托人?4. 如何证明父之夫妻身份,台湾没有结婚证,户籍謄本上夫妻身份的公证可以吗?如不行该如何办?5.受委托人证件副本可以吗?6.份额分配委托书中要写明比例吗?比例1%,1%,98%会被房管局同意吗?请回复,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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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irischou2008

    发布于2015-07-0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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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zhangshu818 丨Lv 4
    1、建议委托公证只包含买卖过户的内容。而份额分配不需要公证,三位权利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私下签署协议即可,将来遵照此协议支付份额转让的价款。2、看公证处要求,有的可以到委托事项完成为止,有的则严格限定为2年的时间。3、产权人为委托人即可。5、可以。6、个人认为不需要多此一举。如果要先通过房管局确定份额,和份额买卖的性质是一样的,相当于将三分之一的产权份额转让至只剩余1%份额。之后再将1%份额转让。变成了两个过程。如果父子能协商一致,完全可以只转让一次,而转让所得按先行协商好的比例计算就可以了。
    +1 2015-07-02 举报
  • 凌凯电子 丨Lv 3
    建议协商解决
    +1 2015-07-02 举报
  • 宋氏宗亲 丨Lv 1
    可以协商解决
    +1 2015-07-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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