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妹妹独占房产的理由是否成立$https://m.fang.com/ask/ask_11025515.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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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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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007
丨Lv 4
妹妹理由不成立。首先,孙女和姑爷不是继承人,没有赡养义务。其次,只要不孽待老人,不存在剥夺继承权的问题,故云姐的继承权是合法的,妹妹不能独占。没有一人和老人共居,所尽的义务差不多,一般均分,多分的理由,也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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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早知道
丨Lv 3
您好,一般情况下各继承人应当平分,如果是与老人共同居住、尽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可以适当多分,但是不能随意剥夺其他继承人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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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利翁
丨Lv 0
您好。家庭中如果对遗产分配存在争议,建议起诉至法院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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